晚上加班后去吃了KFC,因为突然很想吃吮指原味鸡。也基本上,除了这个对KFC没有其他喜好,且它们家的咖啡真的是非常令人尴尬。想起忘记在哪里看到的说法,喜欢Nike的人通常喜欢M记,喜欢Adidas的人会喜欢KFC。有一段时间觉得好像有点儿准,似乎在毫无相关的两个品牌在气质上是有接近之处。
麦当劳是暖的,KFC不知道怎么说。
麦当劳点餐模块清晰,KFC不知道怎么说。
麦当劳的鸡翅和薯条都好吃,KFC的不知道怎么说。
麦当劳的麦咖啡足够出色了,KFC的不知道怎么说。
麦当劳的新品切莫轻易尝试,KFC的就更不要尝试了。